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15〕7号
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湖北省
“十佳师德标兵”和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广大教师的先进模范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鄂教工〔2015〕4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湖北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认真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 和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名额和评选条件
(一)范围:在本次学校师德标兵中产生。
(二)名额: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凡推荐师德标兵人选必须获得市(州)级(含同级部门)以上的表彰,但已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名额和评选条件
(一)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第一线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优先推荐。
(二)名额:评选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10名;师德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具备高尚的师德,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科学发展观。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于律己,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人格高尚,淡泊名利,乐于助人,择善而行,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
4.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工作量满足学校规定,一般要有3年以上教学、指导实习、实验经历,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学术作风严谨,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
5.凡推荐师德标兵的人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应获得校级(含同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
三、评选方法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设立评审小组。各二级工会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严格按评选条件和二级工会推优分配名额(附后)进行推选,其中推荐校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二)校工会组织召开评先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报送上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推荐出湖北省2015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10名;湖北工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校工会将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在湖北工业大学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分别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和校党委。对评选通过的湖北省2015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将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评选通过的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校党委授予湖北工业大学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除申报表上填写主要事迹外,另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近两年)5份。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3号仿宋字打印。
(二)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档)请于4月22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为确保评先表彰活动的严肃性和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学校在监察处和校工会设立举报电话,校监察处:027-59750034,校工会:027-59750086。
附件:1.二级工会推优分配名额一览表
2.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申报表
3.湖北工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师德标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