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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归还借款的通知

2020/11/16      点击: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借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湖工大财[20171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现对全校截止20201113日借款清理催还。特别是对设备采购借款,借款单位(部门)及借款人(经办人)要加快合同执行,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如期完成财务还款报销手续。经费管理部门、采购部门要严格执行合同,督促配合完成资产入库工作;对其他借款,借款人(经办人)须按时办理还款和报销还款手续。希望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所附借款明细表认真组织自查,督促本单位借款人于1127日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部办理还款报销手续,如不能按时报销,直接以现金(转账)方式还款。否则,将按照《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从借款人12月份工资中扣还,当月工资不足扣还的,从后续月份工资中继续扣还。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借款人(经办人)及时完成借款清理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借款归还核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经办人、使用人,学校纪委将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进行相关问责等处理。

特此通知。


附:借款明细表(电子档拟于1116日发送到你单位党政及财务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工作便签)

:催款单统计日期截止20201113日,若已还款请忽略。

 

财 务 处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