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工字〔2014〕3号
关于认真组织2014年
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鄂教师〔2014〕1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为了做好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范围: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作出突出成绩的全校优秀教师中产生。
2.名额: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凡推荐师德标兵人选必须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但已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被评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方法
1.请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可遴选1人,并向校工会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学校评先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出1名候选人;
3.校工会将对推选出的候选人在湖北工业大学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参与全省统一评选。对评选通过的候选人,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将被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省教育基金会颁发奖金。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表)一式3份,除推荐表上填写主要事迹外,另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份,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3号仿宋字打印。
2.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请于4月14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希望各二级工会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条件推选,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附件:湖北省 2014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附件:
湖北省2014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
推 荐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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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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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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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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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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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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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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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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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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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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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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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小学□ 初中□ 九年制□ 完全中学□ 高中□ 职业学校□ 高等院校□ |
何年何月受到何种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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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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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限500字以内)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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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工会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推荐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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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工会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省教育
厅、省教
育工会
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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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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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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