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决定,近日在全校开展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的自愿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学习《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关注扶贫、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确保第四个全国“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开展募捐活动。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开展募捐,合作发展处做好募捐款接收工作。
三、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弘扬善举。各二级工会要在募捐活动中认真总结本单位“小爱心·大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并于10月27日下午5:00以前将活动总结、募捐款(以现金的方式)、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及捐款汇总表以纸质(加盖公章)档和电子档交合作发展处,由合作发展处汇缴湖北省教育基金会。
特此通知。
附件:1.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
2.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
3.教职工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捐款汇总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1: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小爱心·大扶贫”
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7年10月17日是第四个全国“扶贫日”,为确保今年“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对2017年全省“扶贫日”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根据方案要求,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师生中开展一次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的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17日前后组织开展。
二、活动的原则和方式
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以现金捐赠的形式开展。募捐对象为各高校的全体师生。各高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倡导人人参与,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校为单位汇总募捐善款后,一并汇缴湖北省教育基金会(联系人:张岚峰;联系电话:027-87328090,15587548754;账号:7381210182600037414;开户行:中信银行水果湖支行;邮编:430071;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请务必注明汇款单位。
三、资金用途
本次募捐的全部善款将用于资助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原则上按各高校捐赠额度返还到高校资助。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扶贫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和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增强广大师生的扶贫济困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教育扶贫,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高校要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好募捐活动的具体方案,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募捐活动有序开展。
3、总结成效,弘扬善举。各校要认真总结“扶贫日”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扶贫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迹,于10月20日前将本校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情况报省教育厅组织处。
联系人:储来明 电话:027-87328187
邮箱:941426478@qq.com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9日
附件2:
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
(资金类)
编号: 捐赠时间: 年 月 日
捐赠单位(个人)
(校友请填写专业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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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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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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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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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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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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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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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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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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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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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分期,分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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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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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邮局汇款 □网上在线捐赠(大额) □现场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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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用途
(捐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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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
捐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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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部(院)或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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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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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
秘书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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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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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
理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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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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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如有签订捐赠协议,请附后;
2.本表一式三份,相关学部(院)或部门存一份、基金会存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