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New
校工会2023年元旦、春节慰问困
关于湖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第五
湖北工业大学第十届“教工杯”
关于举办湖北工业大学第16届“
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困难
关于校第39届田径运动会获奖二
申请2022年全国劳模困难补助资
湖北工业大学第39届田径运动会
联系我们   Contact
你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建立湖北工业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工作的通知

2014/12/12      点击: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147

 

关于建立湖北工业大学

困难教职工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工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把校党委、校行政以及各级工会组织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使困难教职工能够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救助,现根据省教育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建立湖北工业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目的

通过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了解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情况,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致困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教职工的送温暖和帮扶救助工作,同时也为各级组织开展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提供了基础性资料和重要依据。

二、建档条件(参照省教育工会文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

1.应保而未保职工。家庭人均实际月生活费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收入560元),各种原因尚未进入“低保”的教职工。

2.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人均实际月生活费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月收入700元)以下的教职工。

3.特殊困难职工。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伤残,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较大;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家庭无力支付子女学费;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劳动力丧失;由于上述因素导致教职工家庭可支配的生活费收入较低的教职工。

三、建档程序

1.教职工本人向所在二级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纸质《困难教职工档案》相关信息,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困难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医院出院小结、其他相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各二级工会应对申请人员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由二级工会主席在纸质《困难教职工档案》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建立困难教职工电子档案,与纸质《困难教职工档案》一起于20149 23 日下午5点前报校工会。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工会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集中申报。

2.建档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校工会联系。

校工会联系人:乔昕  宋莉芳

联系电话:59750087  59750086

附:《困难教职工档案》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915

困难教职工档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