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15〕4号
关于湖北工业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补选代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自湖北工业大学第二届“两代会”换届以来,4名代表退休,8名代表调出。随着学校部分教学和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完成,根据报请校党委《关于召开湖北工业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请示》的精神以及“两代会”代表构成,经研究,部分二级工会补选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12名,具体名额附后。
一、“两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根据《工会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内在职教职工,均可补选为本届“两代会”代表。
1.学校在册在岗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工会会员(含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的合同工)。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具有参政、议政能力以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准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二、有关事项
1.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二级工会具体负责代表补选工作,二级工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大会实到人数为应到人数的2/3以上方能召开,“两代会”代表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票以上才能当选。
2.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一并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是工会会员的,同时为工代会代表。
3.请二级工会认真做好选举工作,并于3月17日以前完成选举工作,将补选的代表名单(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备案。
附:第二届“两代会”补选代表名额分配一览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附:第二届“两代会”补选代表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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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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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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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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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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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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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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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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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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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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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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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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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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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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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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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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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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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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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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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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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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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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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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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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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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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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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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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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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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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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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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