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23〕7号
关于开展湖北工业大学第四届教职工“双创杯”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湖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湖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第六届职工创业创新比赛暨湖北省“工友杯”第六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18赛区比赛的通知》(鄂教科文卫体工〔2023〕5号,详见附件1),拟于2023年6月至10月举办系统第六届职工创业创新比赛。经校工会研究,报请校领导批示,决定开展湖北工业大学第四届教职工“双创杯”比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创业缔造新生活 创新建功先行区。
二、参赛对象:我校教职工以及师生共创项目的企业创始人或团队核心人员。
三、参赛项目
1.体现学校特色、专业特长和产业特征,能带动区域经济建设和批量就业,具有脱贫解困作用、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易转化、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原创、初创、自创、内创业、“草根”类项目。
2.参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北斗、先进材料、节能环保、现代纺织、绿色建材、低碳冶金、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尤其鼓励支撑批量就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相关解决方案的项目参赛。
四、参赛分组及要求
比赛分为创业组、创新组两大组别。
1.创业组。在湖北省境内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创新组。行业中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或替代传统产品、技术和服务,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潜质;项目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商业计划应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团队成员或所在机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5.参赛者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6.同一个项目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7.获得教科文卫体系统历届“双十佳”的项目不得参赛。
五、奖项设置
校工会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集中路演和答辩比赛方式,根据所有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分别产生出创业组、创新组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和2个优秀组织奖,推荐参加省赛的优秀作品,并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六、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
时 间 |
校内报名 |
7月20日~8月30日 |
校内评审 |
9月1日~9月12日 |
省赛报名 |
9月13日~9月20日 |
省赛培训 |
9月~10月 |
省赛时间 |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赛事,大力宣传职工“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全面普及相关知识和内容,突出宣传比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项目和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报名工作;因学校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原二级工会主席调整离开岗位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工作落实。
2.校工会负责赛事的策划、协调、指导和保障工作,做好参赛项目及选手的资格审核。各二级工会及参赛团队和选手要完整真实提交报名材料,准确掌握比赛规程,认真落实赛事安排。
3.每个二级工会报名参赛作品不少于2项(创业组/创新组各1项),于8月30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第四届教职工“双创杯”比赛报名表》(创业组/创新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工会。校工会联系人:陈文宣,行政楼办公室B318电话:59750086,邮箱:475865939@qq.com。
附件:1.湖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湖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第六届职工创业创新比赛暨湖北省“工友杯”第六届职工创业创新大赛18赛区比赛的通知》(鄂教科文卫体工〔2023〕5号)
2.湖北工业大学第四届教职工“双创杯”比赛报名表(创业组/创新组)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