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代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年”。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特面向学校第三届教代会全体代表开展第三次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坚持教代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教代会代表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以提案的方式履行代表职能,建言献策,撰写高质量的提案,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征集提案的对象
湖北工业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三、征集提案的范围
1.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其他的作为工作建议和问题反映处理。
(1)对学校在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战略举措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在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内涵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校在抓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学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对学校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
(3)不符合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例如:一案多议、多案多议、无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4)未经充分调查、论证、案不符实的;
(5)仅涉及教职工本人或少数人具体问题的;
(6)可经行政程序解决或学校已明确答复待办的。
四、撰写提案的要求
教代会代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站在学校工作全局的高度,把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作为提案选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听取、采纳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准确反映教职工心声。具体要求是:
1. 提案撰写要规范。一事一案、一事一议。避免一个事项,提出多个提案,避免一个提案涉及多个事项。
2. 提案要有代表性。能反映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 提案要有全局性。能站在学校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整体利益。
4. 提案要有可行性。能在学校的职责、财力、物力范围内,提出切实可行性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5. 提案要有调查研究。观点要清晰,理由要充分,问题要简明,言之有据,解决方法具体,有实施价值。
五、提案的办理方式
1.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不包括提案人),或以代表团名义联合签名提出。
2.提案不能用铅笔填写,签名必须亲笔手写,一式两份,可打印复印,并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提交。
3.提案主体内容应言之有据、简明扼要、建议明晰、书写工整,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4.提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案名,又称为提案题目,是对需要解决问题的高度概括,一般应控制在20字以内,可采用“关于……的建议”“建议……”等典型的案名模式;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根据;
(3)建议和措施,即在学校职责、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具有可行性的主张和办法。
5.提案由提案人交所在代表团团长负责初审(如团长为提案人,则由本团一位副团长初审),签署意见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6.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提案进行复议,对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立案、分类、编号、登记,签署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受理。
7.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将复议受理的提案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协同校工会督促办理单位(部门)落实。
六、提交提案的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止。提交地点: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B419室,联系电话:59750085)。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湖北工业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校工会代章)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