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22〕8号
关于评选2020~2022年度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激发广大教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实施办法》(湖工大工字〔2018〕8号,附件1),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2年度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1.推荐对象。本校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中产生(含“双肩挑”教师和辅导员)。
2.推荐名额。各二级工会推荐1~2名候选人。授予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名额,全校不超过10名。
二、推荐条件
具备《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实施办法》中第五条“评选条件”,均可参加评选。符合下列补充条件者,应优先推荐:
1.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且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
2.在本校从教5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1次以上“优秀”,获得校级(含同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
3.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和突出表现,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
三、推荐程序
1.基层初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推荐人选的主要事迹和实际贡献,以二级工会为单位向学校进行推荐。
2.资格审查。由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等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学风教风、学术态度、申请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
3.学校评审。由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会议(扩大)对候选人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师德标兵”评选结果。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校工会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严肃评选纪律。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规范评选工作。各二级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根据评选及补充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工会、党委(党总支)审查签字盖章。
3.及时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应在6月28日前将投票结果表、公示材料、推荐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B318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推荐人选公示材料1份,300字以内;事迹材料3份,3000字以内,需详实生动,文字简练。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4.接受民主监督。为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特此设立举报电话,校监察专员办公室:027-59750034,校工会:027-59750086。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实施办法(修订稿)》(湖工大工字〔2018〕8号)
2.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申报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