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作者:曾伟 发布时间:
2006 年 5 月 31 日下午,湖北省教育工会在湖北工业大学体育馆召开会议,总结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运会(职工类)乒乓球比赛的经验,并对获得名次的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参加会议的有省教育工会、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武汉体育院等有关高校的领导和队员。
湖北省第十二届运会(职工类)乒乓球比赛于 4 月 18 日至 24 日在黄石举行,在这次比赛中省高校代表队一共获得了 3 金 3 银 5 铜的好成绩。省工会领导对所有队员的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经过商讨,会议还就省高校教工乒乓球赛提出以下意向性意见:
一、“省高校教工乒乓球比赛”每两年举行一次,时间在举办年的 11 月左右进行。
二、按年龄和性别分成四个组,即男子团体 45 岁以上组和 45 岁以下组,女子团体 40 岁以上组和 40 岁以下组。每个组别报队员 4 名(限报体育教师 1 名)。大年龄组队员允许参加小年龄组的比赛。
三、比赛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流动“奖杯”并给予奖励。在每次比赛闭幕式上确定下一届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