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17〕9号
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
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积极争做“四有好老师”,更好地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先进模范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工〔2017〕3号)精神,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全校在职在聘优秀教师中产生,并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评选名额: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真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已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方法
1.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设立评审小组。请各二级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通过民主推荐、评审小组审定后遴选候选人1名,并报校工会;
2.校工会组织召开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对报送上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出湖北省2017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3.校工会将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在湖北工业大学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4.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请示学校党委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参与全省统一评选。对评选通过的候选人,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将被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并由省教育基金会颁发奖金。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人选公示材料一份,300字以内;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5份,3000字以内。推荐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2.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请于5月3日前以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超报名额一律无效。
3.希望各二级工会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条件推选,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4.为确保评先表彰活动的严肃性和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学校在监察处和校工会设立举报电话。
校监察处:027-59750034
校工会:027-59750086
附件:湖北省 2017年“十佳师德标兵” 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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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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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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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子照片
白底免冠小二寸
(1024×768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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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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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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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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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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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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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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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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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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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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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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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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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初中□ 九年制□ 完全中学□ 高中□ 职业学校□ 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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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受到何种主要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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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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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限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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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各级各类)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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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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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教代会推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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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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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局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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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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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工会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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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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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教育局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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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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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教育工会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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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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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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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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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工会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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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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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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