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17〕1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学校校务信息公开清单
发布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通告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信息公开情况监测结果的通知》和根据校领导关于加强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发出以下通知,部署2017年学校校务信息发布工作,请相关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一、建学校《校务信息公开网》,促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校工会已会同校信息技术中心,将《信息公开栏》改版为《校务信息公开网》,修定的《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清单》、《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指南》、《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测评记分规则》业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并且已发布在《校务信息公开网》上,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及切实贯彻落实。
二、校务信息公开发布要求。
1.相关单位请依照《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清单》,完成各自的校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2.《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清单》所列的校务信息均属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请相关单位务必在学校网站《校务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自应发布的校务信息。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布校务信息的有关规定:(1)学校各单位(部门)每次发布的校务信息必须有标题,有内容,不允许“见×××”发布信息,校务信息内容必须实有发布;(2)实行校务信息发布刷新制度,即每年的校务信息刷新后再发;(3)校务信息发布必须按时发布,按时发布的信息均为有效信息。
特此通知。
附: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项目清单
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校 工 会
2017年6月27日
湖北工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清单(20170406).doc